发布时间:2013-01-16
关于成立盐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驻盐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定海(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刘 慧(副区长)
熊 瑛(副区长)
成 员:杨 雁(区监察局副局长)
李志利(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体局局长)
肖文红(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向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何敬华(区文体局副局长)
蒋祖逸(区文联主席)
陈 静(区财政局副局长)
秦丽芳(区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专项资金的资助政策、配套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负责审议批准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以及其他需要由领导小组审定的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拟定专项资金的资助政策;负责制定及发布资助指南,受理资助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考察、评审论证、公示和跟踪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经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下达;负责资助项目库和评委会专家库的建设及管理;负责资助项目的使用监督,包括资助项目的验收、专项检查、绩效评估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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